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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莉霞被提起公诉 涉嫌受贿罪受审

发布时间:2026-06-03 12:14:55 编辑: 来源:

导读 最高检6月3日通报,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、自治区政府原主席王莉霞涉嫌受贿一案,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

最高检6月3日通报,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、自治区政府原主席王莉霞涉嫌受贿一案,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莉霞作出逮捕决定,并指定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近日,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检察机关指控,王莉霞在担任陕西省铜川市委副书记、市长,陕西省政府党组成员、副省长,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、统战部部长、呼和浩特市委书记,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、自治区政府主席等职务期间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。王莉霞于2025年8月被查,2026年2月被“双开”,涉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,包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违规干预司法活动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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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1:王莉霞被指控的主要罪名是什么?

回答1:王莉霞被指控涉嫌受贿罪。检察机关指控她在担任多个重要职务期间,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。

问题2:这个案件由哪个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?

回答2: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此案。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,案件将在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。